耶穌抬頭觀看,見財主把捐項投在庫裏,又見一個窮寡婦投了兩個小錢,就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們,這窮寡婦所投的比眾人還多;因為眾人都是自己有餘,拿出來投在捐項裏,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,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。」(路加福音21章1-4節)
引用者多數會這樣說:「那個寡婦是什麼也沒有的人,可是他因為對神的愛,把僅有的獻上。我們也應向她學習,不要因為所擁有的少而不盡上奉獻的功課。」
類似的說法還有很多,簡單而言,這類教導的核心,就是:
1)前設:主耶穌稱那寡婦把僅有的獻上是比眾人多
2)前設:這聲稱一種稱讚
3)前詻:我們期望得到主的稱讚
4)故此,會眾中有人就算是窮也好,也應向婦人學習,因此會得到主耶穌的稱讚。
4)故此,會眾中有人就算是窮也好,也應向婦人學習,因此會得到主耶穌的稱讚。
不少教會也有類似對會眾的建議/教導,筆者自少也返教會,也到過不少堂會服侍過、聚會過、學習過、教導過...,不單在證道時、主日學時,或是團契小組時會有這類的說法,這類聲音,甚至會出現在肢體之間的對話之間。
這教導是正確嗎?
續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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